沭阳法院人民法庭调解室成为矛盾纠纷“终点站”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09-13 浏览次数:457
“俗话说,哪家烟囱不冒烟,夫妻吵架闹矛盾是常事,但不能造成误会。你丈夫作为一村之长,和本村妇女在一起站站说说,是工作,也是常事。不值得大惊小怪。作为妻子应该积极支持丈夫工作,千万不能有小心眼,造成误解,伤害夫妻感情,造成家庭不和。村干部闹离婚,传出去让人认为自家的事情都解决不了,还能做别人家的工作吗?如果他村长不当,你脸上又光彩吗?”
9月10日,刚才还在沭阳法院胡集法庭调解室吵着说丈夫有外遇,来和丈夫离婚的刘大姐,经过法庭人民调解员许立美的一番劝说,终于放弃和丈夫的离婚念头,和丈夫一起回家了。
沭阳法院共设置6个人民法庭,承担着全院近一半的案件审理任务。法庭处于最基层,位于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对缓和当事人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必将发挥很大作用。因此,该院在6个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与各个法庭辖区乡镇认真沟通、协调,遴选人民调解员,作为法庭调解室的调解员,建立具有专业性强、行业性多、区域性广等特点的调解员“人才库”,努力提升调解成功率。去年以来,六个法庭调解室调解民间纠纷1250余件,调解率均在70%以上,其中调解多年遗留未决矛盾纠纷9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