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法院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点抓手,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不仅让社会和公众全面理性地了解法院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执法行为,而且有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高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立案程序公开。推行“一站式”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备有各类常用书状格式样本、诉讼指南等供当事人参考;在公告栏上公布各类案件的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并设置了导诉员,由导诉员引导诉讼,为群众提供立案查案咨询服务。

 

开庭信息公开。把排期开庭表、开庭公告等通过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提前向包括案件当事人在内的不特定人群公布,方便群众“按图索骥”。开庭时,群众无须提前预约登记,只要持有效证件、经过安检后就可以旁听任何一件正在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同时,在审理一些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案件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基层组织负责同志旁听庭审。

 

调解衔接公开。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将调解员信息在法院网站、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上公开,供当事人选择自己满意的调解员。还在基层单位和行业组织设立了9个联系点,实行调解衔接工作月例会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将各联系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释法答疑公开。制定了《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

 

量刑理由公开。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工作方案》,将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控辩双方把量刑事实的理由、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各自对量刑的看法都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减少与公检机关在量刑情节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性,也使得被告人充分了解自己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提高了被告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程度和履行判决的自愿性。

 

案件流程公开。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该院依托信息化手段,把审判、执行环节的信息即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当事人只要在法院立案大厅信息查询系统点击相关按钮,就可以了解自己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对法官办案活动进行“零距离”监督。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江苏法院网”的司法公开平台,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生效案件的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全部在机关内外网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