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强化防范与打击虚假诉讼制度建设,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机制上加强规制与防范。法院内部出台《关于防范和治理虚假诉讼的规定》,明确了虚假诉讼的主要特征、常见表现类型和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的各类情形。建立关联案件查询制度,在审理和执行中,加强关联案件的对比,防止信息不对称让当事人“钻空子”。建立虚假诉讼案件汇报制度,审判人员发现疑似虚假诉讼案件要上报庭长、分管院长及审委会讨论认定。

 

从措施上加强打击与惩处。发布8起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写明当事人姓名及其采取的手段和目的,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形成警示。已经形成虚假诉讼的案件,一律经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撤销原案裁判。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罚款或拘留,今年已经处理5人次,移送立案侦查1人次,另有2人待判决生效后予以制裁。对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通过司法建议形式建议司法局予以处罚。

 

从效果上加强宣传与引导。召开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对虚假诉讼概念、特点、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等进行详细说明,该院院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网络等媒体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本院立案大厅或者司法宣传活动中发放虚假诉讼提示出,告知群众虚假诉讼特点和法律后果,让公众了解虚假诉讼,主动抵制虚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