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成功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
作者:黄汉华 孙婷 发布时间:2012-03-23 浏览次数:321
日前,东台法院经过连续一周的不懈努力,成功调处某砂轮厂36名工人上访追索工资纠纷,并促成企业恢复生产,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和工人的一致好评。
2012年1月,东台市梁垛某砂轮厂经营者因家庭成员涉及其他经济纠纷,弃企外逃。此时正值年关,36名工人无法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面对紧锁的工厂大门,工人们到党委、政府上访反映情况并讨要工资,政府请法院出面协调此事。
在接到工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东台法院依法对砂轮厂的房屋及库存物品采取了保全措施。但由于企业人走楼空,而采取相应评估、拍卖措施周期又较长,工人们的工资一时无法兑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经多方努力,承办法官打听到该厂负责人的一个远房亲戚有意出面接收企业。承办法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庭长作了汇报,庭长当即和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厂房所在的梁垛镇,与该镇党委领导进行沟通,双方共同协商会办此事。承办人随即与该远方亲切取得联系,通过法律释明厘清法律关系后,法院明确要求只有在拖欠的工人工资优先支付的情况下,才能解除相应保全措施。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和精心调处,法官两日内集中将40余万元的工资发到每位工人手中。工人们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且由于处理及时、得当,该厂迅速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