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一声笃定的法槌声,王乾(化名)终于告别了两年的恶梦生涯。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被告人王乾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109日上午10时许,王乾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泰州某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的陈某发生事故,致陈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被告人王乾在明知有人从车上摔下,却未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畏罪选择了潜逃。两年来,王乾东躲西藏不敢回家,不能和亲人见面痛苦至极,最终在亲人的劝说下,主动到交警大队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鉴于王乾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予以赔偿,且所在社区愿意接受其矫正,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这起被耽置两年的交通肇事案终于尘埃落定。

 

【法官寄语】:事故的发生,是被告人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所致,其在剥夺他人生命漠视他人生命的同时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在逃逸的七百多个日日夜夜里,自己寝食难安,度日如年,同时也给家人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压力,被告人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方可让逝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抚慰,自身得以解脱。同时法官希望广大民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共创平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