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办“黑幼儿园”被依法取缔
作者:张福明 马俐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次数:334
一名80后女子未经审批开办了一家幼儿园,在接到教育局责令关停的通知后仍在非法招生,还预收了4万多元的报名费。在9月开学前,吴中法院联合吴中区教育局、当地街道依法取缔了这家非法幼儿园。
今年3月,吴中区越溪溪翔三区的不少居民发现,这里的一幢房子被装饰得色彩绚丽,大门口挂出一块牌子:快乐宝贝幼儿园。不少居民很高兴,因为附近有了一家幼儿园,他们接送孩子更方便了。但家长们不知道的是,这所幼儿园的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存在严重的安全和卫生隐患。更何况,这是一家根本没有通过审批的幼儿园。
吴中区教育局调查后对其作出了立即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但接到处罚决定的“园长”梁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我行我素,依旧公开办学、招生。
7月,教育局向吴中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这是吴中法院首例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教育行政处罚案。执行人员与梁某取得联系,反复对她说明非法开办幼儿园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梁某非但不听劝告,甚至在暑期又接受了60多名儿童家长的报名,法院果断对她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拘留梁某后,吴中法院会同区教育局和越溪街道做好幼儿家长的安抚和儿童分流工作,同时继续责令梁某履行处罚决定。经执行人员一再劝说,梁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联系家属代其关停幼儿园,并将报名登记册和收取的费用交给了法院。
在三家单位的配合下,“快乐宝贝”幼儿园招收的孩子在8月30日前得以全部清退,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被妥善安排至正规幼儿园就读,梁某收取的4万余元也在街道监督下如数退还给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