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有序开展“案件三评查”活动
作者:时良敏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次数:500
按照省、市两级法院关于案件评查的部署和要求,泰州市高港区法院深入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定案把关机制的“案件三评查”活动,采取多项举措,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取得了良好成效。9月上旬的评查中,共评查案件256件,案件合格率100%。
建章立制,认真实施。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抓评查就是抓执法办案、抓案件质量、抓司法能力建设。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的要求,出台《关于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在提高评查效果上狠下功夫,严格标准,对标找差,确保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分类开展,重点评查。此次案件评查的对象是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审结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民商事调解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后审结的案件、执行案件结案方式以及引发申诉、信访的案件。针对上述四类案件,该院迅速组成评查组分类开展、有序评查,并逐案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根据案件评查结果进行评分,并将评查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底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边查边改,总结经验。根据案件不同特点,分别设置量化评查指标体系,实现了对案件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案件问题,督促承办人对存在问题进行合理答复,并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承办人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审委会进行复核,形成“评查-反馈-异议-复核”的 问题整改机制。同时,针对评查的问题,通过自我剖析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切实克服评查活动与审判工作有冲突、评查活动影响执法办案的错误认识,切实防止为评查而评查、为评比而评查的现象。同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深度挖掘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问题,对评查结果实施责任倒查,避免案件评查走过场、流于形式。评查结束后,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三评查”问题瑕疵汇编》、说理性的分析讲评报告和情况通报,并予以公示,确保案件评查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