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六项评查着力提升办案行为规范性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次数:486
今年以来,泗洪法院审监庭、审管办组织开展月度案件质量常规评查、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评查等六项评查,有力地提升了该院审判质效水平和法官办案行为的规范性。该院1-8月审判效率核心指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环比进一步优化;同时,该院青年法官们的庭审、裁判文书制作行为规范性明显增强。
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着力提升全院法官办案行为的规范性。该院要求审监庭每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随机抽查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行政案件100余件,案件质评查小组严格评查在立案受理、送达、庭审、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卷宗装订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审判执行人员及时改进。
开展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评查,着力提升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性。该院要求审管办每季度对所有青年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进行抽评一次,并选出优秀、较差的裁判文书各数篇进行分析点评,形成评查通报。评查通报中,要具体分析青年法官裁判文书存在的形式上、实体上的共性和个别性问题,并分析问题特征、问题成因,为提升青年法官裁判文书质量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开展青年法官庭审评查考核,着力提升庭审质量。该院要求审监庭每月开展一次青年法官庭审考核评比活动,并组织青年法官进行观摩,为青年法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庭审能力提供了一个平台。庭审后,参加旁听的资深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审点评,要求青年法官努力在庭审举证、质证、认证上多下功夫,在提高庭审质量的同时着力提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开展各类“四项案件”审限评查,着力提升审理效率。该院审管办加强了管辖权异议类、公告类、鉴定、评估拍卖类等四项案件审限变更的专项评查,具体检查审限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为耽搁的因素,并对管辖权异议案件恢复环节进行分析,对公告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公告送达用时进行分析,对超法定审限的已结案件和在办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发现审限变更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审判人员及时改进,强化了部门负责人和审判人员的法定审限意识,逐步提升了审判效率。
开展重点案件评查活动,着力提升案件审理执行效果。该院严格按照省高院文件中评查范围和数量的要求,随机选取2011、2012年度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60件进行评查,全部评查了2011、2012年度8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随机选取了2012年度100件本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通过三类重点案件的评查及发现问题的通报,引导审判人员树立了按法定程序调解的意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执行人员准确填报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提升了执行案件结案合格率。
开展“三评查”活动,着力提升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行为的规范性。通过以院评查组评查和各业务部门评查组自查的形式开展的“三评查”活动,对全院法官进行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机制的评查与考核,形成了部门和全院“三评查”瑕疵汇编,评选出部门和全院差错法律文书。通过此次“三评查”活动,增强了全院审判人员的案件法定程序意识,提升了全院审判人员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行为的规范性,并建立健全了“三评查”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