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长江中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引发镇江、江阴、南通多地居民担忧。针对辖区水域广阔的特点,溧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托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稳定。

 

加强联动,科学研判。与水利(水务)局、环保局、农林局等行政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以社会高度关注本次水污染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研判,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完善工作预案,增强水污染防范能力,严防类似事件在辖区发生。

 

开辟通道,快审快执。充分发挥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的职能作用,对涉饮用水安全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延伸职能,关注民生。结合司法实践,建议职能部门加强对水资源环境安全的检测与监控,开展化工企业排污专项整治活动;建议加强对天目湖园区饮用水源地的整治活动,防止服务行业污染物流入该水域;建议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饮料、啤酒等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把好生产关、质量关,切实防止因饮水问题损害公众健康而引发纠纷。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挑选典型案件进园区、进企业,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散步谣言者的震慑力度,舒缓公众担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