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日上午,在丰县赵庄镇吴庄村村委会大院里,60余名当地群众在家门口旁听了巡回法庭的庭审过程。村民们说,巡回法庭让大家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课。

 

20133月,丰县赵庄镇吴庄村村民张某因土地纠纷,到同村村民李某家里理论,两人一言不合发生争吵。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军一怒之下手持棍棒将张某的左手打成骨折。

 

为了达到“审案、普法”的双重效果,丰县法院在采用就地受审、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的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丰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着力推进巡回法庭活动,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开庭地点,采用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回访等方式巡回审判,将“巡回法庭”开进社区乡镇、田间地头,因地制宜选取贴近民众、贴近生活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以案说法,不仅使案结事了,而且也教育了广大群众,达到了审判、普法的双重功效,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