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海法院在全力做优“基层司法产品”活动中,紧紧围绕市中院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职能,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完善庭审示范机制。该院充分发挥庭审观摩示范庭的作用,院领导率先垂范,广大法官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当事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观点和庭审中争议焦点,都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预案。庭审结束后,及时组织干警评议,互找“毛病”和庭审中的瑕疵,取长补短,相互学习,促进庭审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和庭审质量的提高。

 

完善审管长效机制。该院始终把审判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业绩,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案,先后出台了有关审判管理二十多项的制度,规范了从立案—审判—执行—送达—归档等一系列行为,提高了质量和效率,保证了廉洁公正。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该院建立领导责任制、审判责任制以及质量责任制,对发回重审案件登记建档、分析原因,并在每月的审管工作分析会上进行点评,一旦发现错案和瑕疵案件严格追究,实现“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管部门”与“管法官”有效结合,按照考核办法奖惩分明,形成以“质”论英雄,按“质”排位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