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开发区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作者: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2-03-23 浏览次数:251
近日,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清河法院开发区法庭在清河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人大、政协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骄人成绩。法庭多年牢固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1年,开发区法庭围绕辖区中心工作,创新创优工作机制,全年审理各类案件4455件,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636件,案件调撤率达81.59%。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开工作均在全省领先,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