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念之心不该有 身陷囹圄悔已迟
作者:吴申琴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317
“贪廉一瞬间,悲喜两重天”,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被告人张乾(化名)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张乾原系某拆迁办工作人员,先后曾担任副镇长、拆迁指挥部成员等职务。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国家拆迁补偿款转存王某、袁某等人所在银行,助其完成吸储任务;同时在拆迁现场多次协调矛盾,协调拆迁补偿款调拔助李某的拆迁公司尽早开工,为其谋取利益。通过以上手段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等所送现金、购物卡、手表等财物用以日常开销,经查明合计价值人民币116000元。归案后张乾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形,并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150000元。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金额之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寄语】张乾,一个从农村成长起来的国家干部,本应更加珍惜现任职位;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本应更加珍惜手中的权利。而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经不起考验,放松了要求,一步步坠中犯罪的深渊,毁掉了家庭也毁掉了人生,身陷囹圄,实属不该不值,更值得广大党员以此为戒,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