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顺手牵羊盗“苹果” 90后泡吧泡上被告席
作者:朱骏 萧萧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232
泡网吧本来是大家休闲娱乐的一个好方式,但泰州市高港区一小伙竟然在网吧顺手牵羊将邻桌网友的苹果手机偷走。近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993年出生的朱某,平时比较喜欢上网,经常在网吧通宵打游戏。2013年6月25日,朱某也像往常一样来到高港区徐庄街道的时代网吧上网打游戏,到了晚上10点多的时候邻桌来了另外一个小伙子李某,在之后的两个小时内本来素不相识的两人因为一部苹果5手机产生了交集。高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控:朱某于2013年6月25日凌晨,趁被害人李某睡觉之际,将被害人放置于电脑桌上的苹果5手机窃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559元),之后从网吧的后门逃走。被害人李某醒来发现手机不见报警,警方立即调取网吧监控视频,锁定朱某为嫌疑人。后来仅用几个小时就将还在床上睡觉的朱某抓获。法庭上朱某也后悔不已,自己也无法说清当时为什么要顺手牵羊拿走别人的手机,可能仅仅是因为被害人李某的苹果5手机比较吸引他。但朱某在伸出自己的第三只手并将该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时,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且数额较大。
高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采纳。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退出赃物、缴纳财产刑保证金,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据此,高港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的规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因为偶犯、认罪态度好等等原因,朱某获得了缓刑,也就是进入社区矫正。但是这样的犯罪记录,对于朱某将来找工作等,无疑是个巨大的障碍,希望朱某今后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一条健康的成长道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来获取自己说想要的一切。而且在此也要提醒网民在上网的时候,将自己的钱包、手机等物品放好,以免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