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汇错了,想要回来却费周折
作者: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288
吴先生是常州市武进湖塘人,何先生是常州市钟楼新闸人,两人此前互不认识,向来没有交集。吴先生汇钱错汇给了何先生,费了周折想要回钱,近日,常州市新北法院宣判,要何先生归还吴先生5万元。
今年4月25日,吴先生急急忙忙赶到银行去汇一笔款子给生意合作伙伴,但在汇款时操作不当,误将5万元打入了何先生的银行账户,等到发现时,为时已晚。
吴先生说,自己发现汇错款后,就及时与何先生取得联系,想要回这笔汇款,但对方却一直拒绝接听电话。吴给他发短信,也不回。吴甚至找到何居住的小区,但何还是拒绝接电话。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得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5万元。
何先生在答辩状中称,自己账户上确实是收到了5万元,但吴从未向自己催要过这笔钱,自己也从未收到过何先生电话和短信。现在,这笔钱已经被自己花掉,无法立即返还。
因本案事实清楚,在开庭前,法院曾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但何没有到场。
到了庭审的日子,吴先生如约到庭,但何又没出现,仅委托了一个代理人。吴先生对法庭说,事发后,就一直在给何打电话、发短信联系,可何就是不接电话,也不回复,自己手机里保存着电话记录和短信内容。不仅如此,自己还找到何先生居住小区的物业,请求物业给他打电话,虽然电话打通了,但对方一听说是汇错钱的事就挂了。
对此,何先生的代理人解释称,何的手机丢失了,确实没有收到电话,而是直到法院起诉以后,应诉通知材料寄到后邮局通知他,他才知道这件事情。
对于还款一事,何的代理人表示何本人愿意偿还,但这笔钱已经被他花完了,目前何没有能力偿还,最好是两年内偿还。但遭到吴先生拒绝。
最终,法庭一审宣判何在10日内全额归还吴先生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