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推行廉政“六必谈”
作者:王茂彬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414
泰州海陵区法院按照“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推行“六必谈”制度,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新进人员必谈。凡是新进法院人员,一律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介绍廉政工作形势,提出廉政工作要求,指明相应岗位的廉政纪律责任。
职务变动必谈。及时通过与其谈心,分析新旧岗位之间的差别,帮助其准确,转换角色。
提拔干部必谈。要求其牢牢把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出表率,树立榜样。
重点岗位必谈。针对风险度较高的重点岗位,经常性地进行廉政谈话,结合不同部门的工作实际,突出不同的谈话重点。
出现苗头必谈。对出现苗头性问题或者有群众反映的干警进行警示性谈话,重点向被谈话人讲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与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
重大节日必谈。在中秋、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提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重申廉政要求,明令禁止借节日之名宴请送礼,严禁公车私用等不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