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司法公开:徐州“千名代表听百案”四年探索
作者:王晓红 慈延年 杨梅花 发布时间:2012-03-23 浏览次数:784
“连续四年,每年有千余名人大代表到全市法院旁听庭审100余件案件并进行评议。”——经过4年的工作实践,“千名代表听百案”专项活动已然成为徐州特色的司法品牌,也成为人大积极探索司法监督方式、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并通过人大监督有效促进阳光审判、提高审判质量的成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1年初,徐州市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今年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徐州中院的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中级法院前十位。
获悉喜讯后,本报记者立刻启程前往徐州,对徐州中院实施4年来的“千名代表听百案”专项活动进行深入采访。
共识:增进了解 加强理解
2月28日上午,在徐州中院17法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二审庭审后,徐州矿物集团夏伯党等4名省人大代表、彭城街道社区书记杨玲等3名市人大代表来到会议室,围坐在桌前,对这起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评议。他们热烈讨论对庭审的一些看法,既有对程序的评价,也有对实体的认识;既有对法官控庭能力的评价,也有对代理人辩护效果的评价;既有褒扬,也有批评。代表们一边讨论,一边将相关意见填写在评议表上供法院参考。这并不是法院办案的常规程序,但自“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开展以来,这个情景时常发生。
“法院需要群众的了解与支持,也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这样认为,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有利于增强他们对司法活动的了解,方便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而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的介绍和宣传,可以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效果。
有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如同将庭审置于阳光下,当事人心里更加踏实了,殊不知,法官们心里也有同样的感受。
采访中,徐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松向记者说起这样一件事情。曾有一位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屡次打电话给他,甚至扬言上访。二审中,法院特意邀请了很多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该当事人到庭后非常意外。二审后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该当事人也没有再无理纠缠。王松说:“代表们旁听案件,不仅对法官进行了监督,对当事人也是一种约束。人大代表在场使得庭审过程变得透明,这种透明对法官也是一种保护。”
人大重视,法院积极,代表们热忱,法官们热情。2008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4年间,15714人(次)人大代表来到徐州两级法院旁听了1392个案件庭审,全市3520名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中,已有2922名代表参与了旁听活动,占代表总数的83%。4年来,代表随机参加旁听的案件有389件,占全部代表旁听案件的28%。
共建:完善细节,畅通渠道
最初,徐州中院曾给人大代表发出去100份邀请函,准备了100个旁听席,可是开庭时只来了3名人大代表。一方不想被监督,另一方不愿意监督,怎么办?
2008年,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主动向徐州市人大汇报,取得共识,得到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徐州中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千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百案庭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规范化要求:各法院均设专职联络工作人员,活动前向人大代表发送邀请函,并载明旁听案件的基本案情;庭审前向代表发放旁听案件评议表,庭审后由人大相关工委组织代表进行评议;做到一案一台账,详细载明旁听情况;每次旁听后都由法院领导就法院工作的一个专题向代表进行汇报;法院接到代表评议意见后,要将代表意见落实情况及裁判结果向人大和代表进行报告与反馈。这些规范化举措,被统称为“一员、一函、一表、一簿、一题、一信”。
在丰县法院刑一庭,一块指示牌标着“人大代表旁听席”,庭审尚未开始,很多代表已陆续入座,认真地阅读手中的评议表。记者注意到,在每份评议表后都附有此次庭审的基本案情,以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为了使旁听活动做到有始有终,该院不仅在评议表上注明相关法规便于代表听案,还建立了旁听庭审案件档案,将法院报送的开庭信息表、参加代表名单、座谈评议记录、反馈意见、判决结果等装订成册,立卷建档。
“代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听案,他们的意见得到尊重,这既是‘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本来的要求,也是这项活动能够推广的动力来源。”丰县法院院长岳彩领介绍说。
丰县民族中学的校长王平,是位蒙古族人大代表,她担任丰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同时也积极参与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仅去年她就到丰县法院和市中院旁听了五起案件。说起为什么愿意旁听庭审,王平说:“我是做教育工作的,遇到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庭审,法院会邀请我来听。不仅旁听收获大,而且我们的建议也总是能得到落实,让我更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也就更有热情去参与这个活动。”
共赢:促进公正,达成和谐
4年间,徐州法院将所有案件类型纳入了人大代表旁听范围,真正做到全方位公开,并逐步延伸到了巡回审判、执行现场、各类听证和答疑接访。在代表旁听的1392件案件中,刑事案件459件,民商事案件585件,行政案件181件,执行案件70件,申诉信访听证案件44件,涉少年案件21件,减刑假释听证案件32件。
徐州中院办公室主任李徐州介绍,随着人大代表对法院庭审的熟悉度逐年增加,对于一些需要征集民意的案件,庭外提出的针对性意见也越来越专业,而评议的对象也由法官拓展到陪审员、公诉人、律师、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由单纯的“一案一评”到“一案多评”。
据了解,四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收集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15682份,其中,总评等次优秀的15392份,良好的245份,一般和较差的45份,分别占评议总数的98.15%、1.56%和0.29%。“法官面对人大代表旁听越来越自信,案件办得也越来越有理有据。”一位基层法院法官说。
李后龙分析“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取得成功的因素时认为,最重要是坚持了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领导,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是在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在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开展的。
4年来,徐州法院在专项活动的座谈评议中,始终把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无论意见、建议是否被采纳和借鉴,均要将相关情况向代表反馈或当面释明。据介绍,四年来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2556条(包括重复意见),其中,涉及案件审判程序方面的1235条,涉及案件实体处理方面的238条,涉及审判作风、庭审礼仪方面的179条,涉及法院其他方面工作的904条,分别占48.3%、9.3%、7%和35.4%。而上述意见建议被法院采纳或参考借鉴的有2172条,占全部意见、建议的84.9%。
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专项活动还实现了与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相结合、与采集民意提升裁判公信力相结合的效果,4年来,共有92件疑难复杂或信访老案通过人大代表协助做好调解和息访工作得以妥善化解。
人大代表公务繁忙,能够抽出时间来法院旁听庭审的机会难得。各法院还借专项活动之机,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4年来,徐州两级法院在庭审前后,共组织视察92次,召开座谈汇报340次,代表有更多机会参观视察法院荣誉室、院史陈列室、青少年维权展室、科技法庭、阳光执行大厅等,有力加强了代表联络工作。
采访中,徐州师范大学法律政治学院院长、教授张明新认为,“千名代表听百案”是对法院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有效形式,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载体。徐州法院的探索与做法,正是司法的中国模式建立过程中整体探索的一部分,某些做法甚至具有领先性和标本价值。
如今,“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不仅成为徐州市推进代表履职和法院公正裁判的重要抓手,也已成为法治徐州建设的“亮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