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首饰竟当廉价货 糊涂保洁员领刑
作者:华茜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330
价值万余元首饰不翼而飞,小偷竟是家政公司派来的保洁员,还把赃物当成廉价货准备送给老婆当礼物,糊涂“好丈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家政保洁员盗窃案,给众多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敲响了警钟。
保洁员顺手牵羊 只为哄妻子开心
2011年12月的一天早晨,李女士像往常一样打开首饰盒,却发现里面的项链等首饰不见了,翻遍了全家也没有找到,仔细看看,家里也没有被撬动的痕迹,首饰却不翼而飞了。李女士问了和自己住在一起的母亲,老太太回想起来,前一天有两个家政公司的保洁员来打扫过卫生。李女士觉得,首饰的丢失或许和他们有关系,立刻报了警。
当警察来到保洁员张某的租住地询问情况时,张某马上从衣橱里一件棉袄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首饰放到警察面前:“东西都在这儿呢,我一时糊涂,一回到家就后悔了。”根据张某的供述,当天,他和同事王某两个人到李女士家做清洁,王某在阳台上擦玻璃,他在屋内擦玻璃。当他拎着一桶脏水到卫生间换水时,看到了洗漱台上的红色首饰盒,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他打开了盒子,看到了里面闪闪发光的项链和吊坠。这时,张某想到了在老家操劳的老婆,自己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什么首饰,快过年了,想要给她带点东西回去。这样想着,张某鬼使神差地把两条项链和三枚吊坠偷偷塞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若无其事地干完活离开了。
万元首饰当便宜货 领刑罚追悔莫及
法庭上,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首饰的价值时,张某显出万分懊悔的神情:“要是知道,打死我也不拿了,我只是觉得看着好看,想给老婆一个惊喜。”经鉴定,被盗首饰价值共计1万3千余元,而在张某看来,以为只不过是几元几十元的小玩意,一时的贪念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于失物已经被追回,家政公司也作出了相应的赔偿,李女士表示不再追究,建议法院对张某从轻发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赃物已全部追退,故予以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参加旁听的张某同事对张某的行为表示惋惜:“我相信他要是知道那些东西值万把块,是不会去拿的。他人比较老实,干活也勤快,干这一行几年了,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而且我们每次开员工会议都会强调,要遵守行业规矩,不能拿雇主家的东西。这件事对我们是一个警示”。
家政行业亟需规范
随着家政服务需求的增大,家政公司和从业服务人员的队伍也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雇主与雇员之间以及家政公司内部的各种矛盾。法官建议,为尽量减少摩擦,一方面家政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核和培训教育工作,除了对工作能力的考核,还必须进行职业道德尤其是法制观念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尽量减少员工的流动性,增加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信任度;另一方面,雇主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有家政服务人员来工作时,不要随意乱放东西。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目前还没有规范性法律法规,要从根本上保障雇主利益,必须坚强立法工作,使家政服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