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泉山法院共审理因邻里纠纷暴力升级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和人身损害民事赔偿案件39件,此类案件的审理凸显了城市社区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几大难题,亟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近年来,由于物业公司在管理制度、管理标准、人员配置、技术设备、管理质量上尚不到位,对占道停车、晾晒衣物滴水、乱放烟花等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导致邻里纠纷频繁发生。虽然此类纠纷涉及利益较小,但双方各不让步,使得积怨日渐愈深,甚至出现互殴现象。

 

二是动迁安置小区管控难。部分动迁安置小区内拆迁户生活习俗城市化进程缓慢,乱堆乱放、饲养家禽、传播他人隐私等现象非常常见。加之小区内出租房屋较多,流动人口猛增,邻里之间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差异巨大,日常缺乏沟通,一旦出现矛盾,容易形成暴力升级。

 

三是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严密。当前,小区内因住宅私自改为商用等引发纠纷的情形非常普遍,且因处理方式不当导致矛盾升级的可能性最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监管的行政管理部门,纠纷出现后,物业公司也不知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只能一味做协调和劝说工作,反而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四是基层组织调解能力有局限。基层调解组织事多、人少,调解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调解手段简单,难以完全发挥作用。同时仅以调解纠纷数量、成功率为考核民调工作优劣的基本依据,容易忽略调解质量,使民事纠纷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倾向的苗头不能被及时发现或得不到及时制止。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引导。制定可操作性更强的物业公司管理条例,通过房管部门向物业公司收缴入驻押金、日常巡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管理。

 

二是加强动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经费保障。由区、街道、村组织、拆迁户四方分摊物业费,进一步降低拆迁户的物业费承担比例。同时在安置小区增加配置一定比例的物业补贴经营用房,用于补贴物业经费的不足。

 

三是细化相关的法律实施细则。对擅自将住宅及其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经营的,由市容、行政执法、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是建立对基层调解组织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通过强化对调解效果的考核,强化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跟踪的重要作用,使此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控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