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钝化社会矛盾
作者: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次数:493
近年来,常州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修复社会关系、创新社会管理。
坚持公正司法,切实解决矛盾。把握宽严相济政策。该严则严,严而有据。全市法院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等。明确适用缓刑和非监禁刑的案件范围,依法扩大轻微犯罪案件缓刑和非监禁刑的适用。完善公正司法机制。坚持铁案方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刑关、程序关,特别是严格执行死刑案件五级把关制度,死刑案件的被核准率在98%以上。高度重视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牢固树立运用合法证据审查案件事实的理念。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类案指导,强化案件评查复查,强化二审功能发挥,强化信息共享反馈,切实统一执法尺度。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提前介入机制、个案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公正司法能力。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忠诚为民、崇法厚德、敬业争先、求实创新”的常州法院精神,引导广大刑事法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扎实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对青年法官实行“薪火接力工程”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加强培训力度。
坚持规范司法,避免引发矛盾。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及省高院出台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戚区法院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市中院牵头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规范庭审量刑程序的指导意见》,将量刑调查和辩论纳入庭审程序,确保量刑公开透明。金坛等法院结合实际,制定特色鲜明、有效实用的量刑评议表,促进量刑公正均衡。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完善文书上网、新闻发布和庭审采访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加大公开审判力度,逐步扩大二审案件开庭范围。深入推进释法答疑。中院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释法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将答疑工作由判后延伸到审判的全过程,力促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知晓权利义务、自觉服判息诉、减少上访申诉。
坚持和谐司法,有效消弭矛盾。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全市法院转变刑事执法理念,把化解和调处矛盾作为执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多层次、深层次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在调解中大力推行“以政策规定激励被告人赔偿、以过错剖析启迪当事人良知、以真心诚意教育感化当事人、以有效措施保障赔偿及时兑现”的工作四法,尽可能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的积极因素,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和被害方的谅解。强化刑事和解。市中院先后出台《刑事和解工作细则》、《关于适用刑事和解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在刑事案件中推行恢复性司法的实施意见》等,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在严格避免负面影响的前提下,组织当事人进行和解,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认真审查和解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和解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控制,确保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共道德。强化刑事被害人救助。中院早在2008年就出台《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实施办法》,努力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被害人走出生活、医疗困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常州市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操作办法》,协调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落实。各辖市、区相继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规范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坚持能动司法,源头预防矛盾。开展和谐共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至少选择本辖区内一个社区(村)、企业、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建立共建关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平安创建和无讼社区、无毒社区挂钩共建任务,促进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审务进社区、审务进厂区、审务进校区活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创新帮教模式。2010年,中院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常州市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失学失管问题帮教管理实施办法》,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和常州市委书记的充分肯定。2011年,市中院报请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检察、公安等9个单位共同参与,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全面推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全市法院成立11家各具特色的爱心帮护基地,真诚帮教73名未成年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武进法院设立全国首个百万级未成年人维权专项基金,帮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路。发送司法建议。加大司法建议的工作力度,做到围绕问题抓调研,围绕调研提建议,围绕建议促整改。近三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条线共发出司法建议200多件,一些司法建议已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