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实行公众听审制度,向全县公开选任100名听审员,以小组形式集体参审,力争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海安法院深入调研后发现,人民陪审制度存在选任范围局限、陪审权限受限、陪审意见缺乏公共性等问题。该院决定推行“陪审+听审”模式,在人民陪审之外,另设听审组,让社会公众集体参审,并实质性吸纳听审意见。

 

听审员选任无学历和职业限制,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人士,只要符合选任基本条件,热心参与法制建设,均可申请报名。听审主要适用于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矛盾易激化及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共设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7个听审小组,每次从小组中随机确定35名听审员参加听审。听审员享有庭前知晓案情、申请参加合议庭、参加庭审旁听、对庭审工作和案件处理进行集体评议的权利。听审员以事实为根据评价案件,并遵守审判纪律要求。

 

据悉,评议结束后,听审组将提出书面听审意见。法院作出裁判时,在法律文书中要载明听审意见,并对其进行依法、合理评估,决定是否吸纳。及时向听审组反馈裁判结果,并说明听审意见吸纳情况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