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仪征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的审理,创新四举措审理破产案件,不仅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破产改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在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与税务、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减免税费等方式,增加破产企业可分配财产,提升了债权的受偿比例。

 

盘活破产企业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对资金短缺、有发展生机的企业,努力推动破产重整、和解,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加强对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重整企业严格执行债权受偿方案,确保债务及时清偿。

 

严格选任破产管理人,加强对破产资产的审核。健全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及履职考核机制,必要时由破产管理人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破产债权进行审核,核销虚高部分。

 

建立动态流程管理,统筹推进破产进程。强化破产清算案件系统工程建设,统筹兼顾各项清算事务,制定精确细致的审理方案,把破产财产处置区分为资产盘点、资产评估、资产变现、应收款清收等具体工作,分别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人员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措施,保证工作有序推进,使破产清算事务实现全面协调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