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3年工作思路研讨,天宁法院明确四项要求全面推进代表联络工作。

 

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分析代表联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努力通过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环境。

 

妥善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坚持统筹兼顾,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对每一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的关键所在,按照“优先办理、重点办理、跟踪办理、开门办理、限期办理”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及时办理和答复,确保审判工作与代表关注案件办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认真对待代表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注重在“重视满意率、提高办成率”上狠下功夫,切实通过建议、意见的办理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经常性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到法院座谈等形式,当面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邀审判监督员等方式,拓展代表参与法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其更加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状况,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通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及时了解民意,主动吸纳民意,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更加符合社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