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山法院与区政府办公室、检察院、公安、纪委、环保等部门联合制订《惠山区关于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组成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范围和分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高效打击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

 

《意见》确定行政(环保合议)庭为法院联络机构,庭长为联络员,负责与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合作、案件协商以及确定具体执法联动方案等。在区环保局设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办公室”,各单位联络员每月定期集中办公,及时联动处置突发事件。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联动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商加强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

 

《意见》实施后,法院将根据区环保局的申请,对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后果,或者群众合法环境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案件,及时实施行为保全、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执法依法提前介入,支持环境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