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相互关系、促进司法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秩序。

 

规范从业行为。法官切实依法保障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各项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依法采纳;律师应尊重法官在庭审中的主导地位,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恰当表达代理观点。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律师应积极配合办案法官促成调解和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建立互动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律适用和群众工作能力。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诉讼代理人信息登记与互评机制。每案登记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并将代理人是否协助法官平讼息诉、是否积极应诉出庭或扰乱法庭秩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与法官接触等情况登记在册。每年组织一次相互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法官、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工作进行打分,作为考评法官与律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

 

明确违规责任。建立区域内法律工作者协会,制定法律工作者从业行为准则。统计律师代理案件、信访案件数量、调解结案率及上诉率,将统计数据以及违反从业准则的行为通报协会会员单位,并及时向有关司法管理部门反馈,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查实、处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