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法院审判一起涉生产安全渎职案
作者:顾莹 发布时间:2009-12-09 浏览次数:481
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建院以来首例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沈某某一审因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某某系原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所长。
苏州相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某身为建设管理服务所所长,属于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被告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发生重大伤亡,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事故有自然灾害原因且被告人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