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建院以来首例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沈某某一审因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某某系原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所长。200957日上午,由该所牵头的北桥街道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对苏州晟?B重机台板厂建筑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地存在施工队伍无施工资质、无防护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脚手架搭建不规范、部分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等重大隐患,即口头责令停工。当天下午,被告人沈某某在接受了该厂所送香烟后,明知该建筑工地存在上述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放任该建筑工地在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复工。65日下午,该建筑工地遭受强台风袭击而发生墙体倒塌,造成三人死亡。事后,该厂与三名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全部履行。

苏州相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某身为建设管理服务所所长,属于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由于被告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发生重大伤亡,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但鉴于事故有自然灾害原因且被告人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