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全市法官人均结案从2004年的78.8上升为2008年的138.3件,同比增长75.5%。全市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04年的42.5天下降为2008年的23.79天,减少18.71天。上诉率从2004年的8.1%下降为2008年的5.5%,同比下降2.6%;发改率从2004年的1%下降为2008年的0.3%,同比下降0.7%;申诉率从2004年的7.3%下降为2008年的 1.7%,同比下降5.6%……,20091-10月,全市法院上诉、申诉、投诉又较2008年同期再次同步下降,审判效果指标列全省前列。这一组组显著变化的骄人成绩,是南通法院近年来狠抓审限管理工作结出的硕果。

规范化:电子信息统一管理确保全面

审限跟踪、案件督办是审判流程的核心,南通法院在将审限审批和结案审查归由审管办扎口管理基础上,依托电子信息,以审限管理为中心,建立了全面的审限跟踪及数据管理保障机制,出台《办理中止、延长、中断、暂停审限审批操作规程》和《审判信息录入规则》,统一审限审批条件,统一结案审查标准,做到审限变更案件清、责任明,确保审限控制规范有序。全市法院均建立了中止、延长、中断、暂停审限等“四项案件”工作台帐,案件流程系统对案件审限变更和临近审限情况采取区别标识和黄红色警示提醒,每月对质效指标进行通报点评,每季度对全市法院审判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临近延长期限、管辖权异议上诉、请示、委托鉴定评估等案件,分别不同情况给予督办和催办。

专业化:评查队伍监督管理确保常态

全市法院建立了专兼职案件质量评查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审限管理和超长期未结案件的评查,深入评查案件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民主和裁判文书说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引发超长期未结案件的原因,提出改进举措,力争做到评深评透,对在评查中查出的问题,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评查组还将突击检查和跟踪检查结合起来,结合审限管理的特点,全市法院建立了集左右协调督查、上下双向督查、内外交流督查、热点集中督查于一体的互动督查机制,从人员、内容、程序、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强化“持久战”意识,变一次性督查、突击性督查为反复督查、跟踪督查,特别对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回头看,多杀“回马枪”,持之以恒,直至抓出成效,全方位推动评查队伍督查管理审判质效的常态化。

具体化:指标考核严格管理确保合理

 

全市法院注重质量效率齐抓共管,坚持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指标、延长审限未结案率指标及超审限未结案率指标纳入法官的审判业绩考核,定期组织两级法院对“四项案件”的统计、报数、审批等多环节进行检查,健全考核机制,实现案件质量效率与干警的奖惩挂钩,奖优罚劣,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在审判管理中十分重视和谐诉讼的引导和管理,通过调解撤诉指标的导向作用和审限管理对调解工作的调控运用,全面贯彻中院党组提出“审限服务调解,调解促进高效”的工作要求,适度为调解提供审限空间,做到调解优先与调判结合,调解前移与全程调解,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结合,全力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诉调对接品牌,以高质高效的调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大缩短了审判周期。

深入化:院长督查互动管理确保落实

为推广审判管理工作,利用客观、公正、及时的管理成果,发挥审判管理决策指引作用,确保审限管理目标落到实处,全市法院将审判管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要求全市法院无论是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还是院领导做指示,都做到紧密结合审判运行数据,坚持让数据说话,用客观数据指导工作。中院建立了院长督查制度,对超长未结案件、上级交办案件、涉诉信访案件、重大影响案件、审判质效重要指标运行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将院长督查与督查院长结合起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督查格局。对督查中发现的影响公正高效审判的具体问题,直接向基层法院一把手交办,并进行现场督办,有力促进审判管理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