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一场车祸引出一起离奇诉讼案,死者竟然有两个“亲生”母亲。日前,徐州市铜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扑朔迷离的人身损害案件。

一、连环车祸引发命案

2009130上午9时许,刘丽驾驶着自己轿车沿着苏322省道道路北侧上道路后向东行驶时,与同样沿着苏322省道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大客车相撞,由于力的作用刘丽的轿车向后滑行又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另一辆大客车相撞,三辆车辆不同程度的损坏。不幸的事情还没有停止,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当车上的乘车人员及驾驶员下车在等候交警处理的过程中,第四辆大型客车由东向西行驶到了事发地点,因司机观察不足,又撞击到刘丽的轿车及客车上,将站在轿车旁的李阳、车主刘丽以及轿车上的另一乘车人撞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最终李阳还是死亡了,留下了一个不幸的家庭,李阳去年结婚,孩子还不到一岁。

二、死者身份惹出纷争

在赔偿事宜上,由于死者家属与肇事者分歧过大,协商未果。死者李阳的母亲李云、妻子王娟及仍在哺乳期内孩子将客车所在的公司及被告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事故发生事实没有太大的争议。争议最大的却是死者李阳及原告李云的身份。通过公安部门的计算机查询,死者李阳一个人拥有两个身份证,其中一个是农村户口,另一个却是城市户口,两个均是有效证件,公安机关也出具了相关的证明。通过原告所提供的户籍证明可以看出死者与原告李云是母子关系。但是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注意到一个细节,即死者的父亲李刚端坐在旁听席上。同是死者的近亲属,为什么死者的父亲不作为原告而提起诉讼呢?李云究竟是不是死者李阳的母亲呢?被告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觉得事有蹊跷,向公安刑事部门报了案。

三、刑警介入真相大白

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进行了侦查,很快查明了事情的真相。事情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1989年,李阳还是一个刚刚四岁的孩子,父亲李刚、母亲张素芬就他这么一个心肝宝贝,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李刚家庭虽然在农村,但是负担不重,一家人的生活还算中上等。但李刚怎么都想让孩子离开农村,当城里人。在那个时代,曾出现过一个特定的历史现象,城镇户口用钱可以买到,农村人只要花上一笔钱就能变成城里人。李刚看到别人花钱买户口,自己也咬咬牙给儿子买了一个户口并将户口安在城里一个熟人身上,这个熟人就是本案原告之一李云。实际上李阳从小到大一直随自己亲生父母生活,没喊过原告李云一声“妈妈”。李云之前提供的户籍关系证明真实性站不住脚。由于本案涉及到特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生硬判决可能达不到理想效果,法院通过调解最终让原告方获得了一定赔偿。

法官评析:本案中,之所以出现真假母亲的谜团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方面实行的是二元赔偿标准?D?D区分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两个赔偿标准,而且二个标准相差迥异。立法者的初衷有合理之处,从经济角度,城乡居民生活成本有所差别,但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它又不甚合理,造成了同命不同价的尴尬,二元赔偿的标准也一直被社会所诟病。具体到本案当中,“母亲”李云是城镇户口,按照赔偿标准,她能够获得的赡养费数额比死者李阳真正的父母加起来的赡养费还多。利益驱动下,就不难理解李阳亲属作出了不诚信的诉讼行为,让李云代替了死者亲生父母出庭,企图获得高额的赔偿金,虽然最后被发现,其诉讼请求未能完全获得支持,但是个中缘由却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