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与妻有染将车扣 索要赔偿无据不支持
作者:刘必胜 陈勇 发布时间:2009-12-08 浏览次数:544
本网盐城讯:妻子晚上在家被异性看望,丈夫生疑,便来访者轿车扣留,来访者索要车辆未果,遂诉讼要求返还,丈夫却要求来访者赔偿损失15000元。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庭审中龚某辩称,原告于2008年11月11日晚7点许到我家中,在此期间,我不在家,原告和我妻子独在楼上并将一楼门反锁,我回来后无法进门,我怀疑原告与我妻子行为不轨,原告应赔偿我一定的经济损失15000元,我才会返还这辆轿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龚某在与原告发生矛盾后,将原告所有的车辆扣留,侵犯了原告的所有权,被告龚某应承担返还车辆的义务。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车辆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被告龚祥要求原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本院不予采纳。遂作出被告龚某返还原告凌车轿车,不支持被告龚某要求凌某赔偿损失15000元的请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