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新支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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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出发,精心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资源,开辟司法为民的新支点,使司法功能服务化、司法效果和谐化,有效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不久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召开现场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推广。

 

一站服务:让诉讼活动更便捷

 

这几天,雨花台区宁南街道退休干部王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楼上邻居张某重新装修房子致使自己家中卫生间渗水,几次交涉未果后,他想去法院打官司。可他对诉讼一知半解,又听别人说找律师费用很高而一筹莫展。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来到了雨花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咨询服务台前,接待法官认真听他讲述案情后,为他耐心讲解了打官司的有关知识。在征得老人同意后,接待法官又邀请他的邻居张某进行诉前调解,仅一个小时,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就化解了。这件事让王某非常感动,现在,只要一提起法院他就夸法院服务工作做得好。

其实,在雨花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任何一个群众,不仅能得到像王某一样的司法服务,针对你的需要,还能够享受到其他更周到更多的服务内容。

   据该院院长姚志坚介绍,诉讼服务中心其中一项功能定位就是倾力为诉讼者服务。记者走进该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展现在眼前的是“两个大厅,一条长廊”。诉讼服务中心东部为立案服务大厅,职能是诉前风险评估、诉前调解、立案服务、立案调解。诉讼服务中心的西部为来访接待大厅,职能是审理阶段、执行阶段及诉后来信来访接待,案件信息查询、日常来访接待、法官判后答疑、审判作风投诉、院庭长接待、诉讼材料代转、人民陪审员接待等。诉讼服务中心中部为诉讼服务长廊,设有人民调解室、诉讼调解室、人民陪审员接待室,同时在审判大楼入口设有导服台,为当事人提供引导等流程服务。整个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全程“一站式”服务。

   姚志坚告诉记者,设置诉讼服务中心,是应当事人需求而生。现在,诉讼当事人进入该中心,就会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打官司就能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

 

搭建桥梁:让司法与民众零距离

 

有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写信投诉执行法官执行不力,后来调查发现不是法官执行不努力,而是执行法官与案件当事人沟通不够;有的案件当事人想找法官咨询反映案件有关情况,不知如何联络法官,只好找中间人托关系联络法官,易诱发腐败等。事实让该院领导认识到,畅通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的渠道,是司法化解民怨、服务民众的重要内容。

 

   在打造“诉讼服务中心”中,他们注重强化司法与民众沟通联系的功能,建立了日常接待、庭长接待、作风投诉接待和院长接待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搭建桥梁,让司法与公众零距离。

   记者现场观看了该中心工作的流程。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法官对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登记,认为应当由庭长接待的,发给来访人《庭长接待日接待通知》,并预约接访时间。庭长接待后认为需由相关部门处理的,在《庭长接待转办单》中提出处理意见,交由诉讼服务中心转送相关部门负责人,两周内将处理结果报立案庭备案;属于院长接待处理的,由立案庭将具体案件及未能解决矛盾的情况汇总后,安排院长接待。院长认为需要会办的,由诉讼服务中心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会办。

   渠道通畅了,民怨减少了。2008年以来,该院信访总量下降了60%,与此同时,还成功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件。今年,无一件全国重点交办信访案件。

 

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诉讼服务中心是个枢纽中心,统筹协调内外力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院长姚志坚说。

   今年3月,一个市民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有关物业合同诉讼的有关法律问题。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了解到,南京长江物业有限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矛盾激烈,涉案人数有两百多人。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将情况报告分管院长,又协调立案庭以及有关审判庭,制定化解矛盾纠纷预案,使这一群体性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而诉讼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外部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具特色。记者从该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分流示意图中看到,该中心织就了一张化解矛盾纠纷的诉调对接工作网。如,对婚姻家庭纠纷,实行法院与区妇联工作对接;对劳动争议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分别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区消协实行对接等,形成了诉前调解、联动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行政调解、庭外和解等系统诉调对接机制。

   不久前,购买某街道某经济适用房三期住房的63名业主,集体向法院起诉某开发公司,要求该公司分别赔偿每位原告因延期交付房屋造成的损失3000元。业主们诉称,200512月,原被告签订《意向性购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预订位于该街道的经济适用房,原告付清房款后被告应于20071231前交付房屋。协议签订后,被告拖延至200810月底才交房,延期交付达10个月之久。各原告系拆迁户,政府有关部门在2008年依拆迁政策虽已向其支付过渡安置费,但相比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仍有较大差距,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因此类纠纷受有关政策调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但因涉及面广,可能会有更多业主向法院起诉,引发群体性纠纷。法院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通报情况,又及时启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预案,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最终开发商提供了适当补偿,双方以诉前调解结案。(赵兴武杜 慧 李雅柳 郑朝明)

 

把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法治雨花”的重要窗口

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吴勇强

 

近年来,雨花台区法院不断发扬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花大力气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呈现出群众诉求表达更为畅通、参与诉讼更为便捷、纠纷化解更为高效的良好局面。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城市功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保障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区法院要以把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法治雨花”的重要展示窗口为目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的各项制度功能。

??便民服务功能。要通过诉讼引导、风险评估、法律咨询等制度拓展诉讼服务领域,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条件,让走进法院大门的老百姓诉前、诉中、诉后均能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找到为其提供相应服务的窗口,实现真正的“一站式”服务。

??矛盾排查功能。要通过巡回审判、驻点法官、人民陪审员值班制度,以及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等活动的开展,协助基层单位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与钝化工作,避免一般纠纷转化为诉讼,实现“关口”前移。

??纠纷化解功能。要通过设立在法院的“调解工作室”和“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位一体的“诉调对接”体制和机制,实现非诉讼机制在立案前分流纠纷、化解矛盾。

??职权优化功能。要通过案件简繁分流、材料收转、预约法官、判后答疑等各项服务的开展,优化法院内部权力运行结构,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枢纽的中转机制,加强与人民法庭以及审判、执行、综合等部门协调和衔接机制,全面开展诉讼服务。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以“五个搞清楚”为重点,深入做好涉诉信访老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即搞清楚过去已经排查处理过,但矛盾纠纷尚未解决的有多少;搞清楚新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有多少;搞清楚正在审理、调处的,有可能矛盾激化的老户案件有多少;搞清楚通过工作后,能够彻底解决问题的有多少;搞清楚需要落实相关措施的有多少。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期回访,与基层组织密切配合,推行案件终结机制等,促使其息诉服判。2008年至今,雨花台区法院共成功化解重点信访案件21件,全国重点交办信访案件由2008年的3件到今年无一件发生。

 

●构建“诉讼对调”工作网络

 

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两级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一是由法院、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道调处中心、驻区大企业民调办形成一级网络;二是由法院选派10名业务骨干作为街道人民调解联络员。选聘了一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负责诉调对接协调工作,选聘3名工会工作人员担任劳动争议案件特邀调解员,选聘3名交警担任交通事故案件特邀调解员,选聘25名妇联干部担任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3年来,该院共委托调解39件,成功调解27件;协助调解186件,成功调解152件;诉前调解438件,成功调解334件;立案调解148件,成功调解128件。调解成功率为79%,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

 

●建立诉讼风险评估机制

 

为使当事人能够理性诉讼,雨花台区法院开辟了非诉讼分流指示牌、诉讼风险指南提示区及设立诉讼风险评估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提交的证据,做出诉讼风险、诉讼成本的评估意见,供当事人参考决定是否选择诉讼。诉讼风险评估遵循依法、中立、适度的原则,只作诉讼程序的引导和相关法律的释明,不为当事人预测诉讼结果,不涉及对事实和法律的评判。诉讼评估事项的范围:一是指导当事人遵守诉讼程序、履行诉讼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如何聘请代理律师,使当事人获得程序上的指引和法律上的帮助;二是释明相关法律,提示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评估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可能支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三是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四是对弱势群体的诉讼,告知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和途径。

 

200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