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五个到位”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作者:胡杏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次数:285
为认真贯彻扬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年”的工作部署,近日,江都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五个到位”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全区经济实现持续增长的动力支撑,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求全院干警坚持能动司法,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服务。
组织保障到位。成立司法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细化到岗位、人员,确保保障服务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职能发挥到位。对涉重大项目建设案件,慎重审理,跟踪督办,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引智环境;对执行案件,积极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慎用强制措施;对信访案件,完善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制度,维护重大项目建设正常工作秩序。
司法服务到位。对涉重大项目案件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司法流动服务站”,增设巡回审判点,减轻群众诉累。加强分析研判和司法建议工作,开展结对挂钩、走访座谈等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沟通协作到位。加强与重大项目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重大项目整体运作状况和法律需求。对保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举措,特别是重大纠纷、突发事件等,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政协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