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苏州市金阊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全院实际,提出三项具体措施,再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要求全院干警要正确对待,克服厌烦、应付等不正确认识和做法,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法院精神上来,认真抓好警示教育的工作落实。充分认识到再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既是上级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警示教育常态化的具体体现。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效果。

二是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组织一次集中辅导或授课;二是学习反腐倡廉书籍《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三是每个干警撰写一篇接受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四是以部门为单位组织一次交流讨论会;五是进行一次队伍反腐倡廉情况分析。

三是统筹兼顾,促进审判。要求各部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着重与“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中基层法院院长第三期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相结合。在反腐倡廉、确保司法公正上取得实效,确保教育、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