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农承包案件
作者:张宝玲 惠蕾蕾 发布时间:2009-12-03 浏览次数:514
本网连云港讯:连云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广泛采取“三级调解联动”的方法,创新“诉调对接”机制。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承包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根据调查的结果,法院本可以一判了之。但在调查中,法官得知,因该类土地、鱼塘承包事件,经常发生村民打闹村委会、群众非正常上访、村民之间邻里关系紧张等问题。如果基层村组织历史遗留的问题得不到有效、妥善的解决,不仅影响到新农村建设,而且带来一系列不稳定社会因素。该院了解到这些复杂情况后,从大局出发,从跃进村的实际出发,及时主动地与当地党委、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并多次组织村委会、村人民调解员、部分跃进村村民和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保障作用。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从2010年起,被告每年向原告交付700元的承包费,原告将争议鱼塘交给被告继续承包。
因该案在当地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连云区法院从承包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主动调查走访,全面详细地了解跃进村土地承包的由来,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诉讼纠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跃进村村民的普遍称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