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122,兴化法院在当事人申请先于执行后4小时,就为一起船厂爆炸案的受伤者,执行到位后续治疗费用6万元,保障了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激化。

1117,市开发区某船厂一焊工在钢驳船前舱底部焊接水泵时发生乙炔爆炸,导致全身近70%面积严重烧伤,后经泰州市人民医院抢救,病情得到初步控制,花去治疗费用24万元。为筹集后续治疗费用,伤者家属在向相关责任方索要无着的情况下,多次到市有关部门上访,并两次拦截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虽经市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致未果。121,伤者向我院提起诉讼,并于122930,申请该院先予执行,要求雇主、船厂总承包人以及船台分承包人等三被告给予继续医疗费用。

根据伤者缺乏治疗费用将面临停药,以及一旦伤口发生感染将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形,兴化法院当场就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付诸实施。针对三被告互相推诿、以种种借口拒绝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实际,承办法官一面加强调解说服工作,引导三被告救人急难、救死扶伤,一面组织警力到金融机构查询三被告银行存款。在法官们融情、理、法的疏导感召下,三被告终于答应尽一切力量筹集款项。随后,该院又积极与相关银行协调,当天下午1306万元救命钱划转到了指定帐户。目前,伤者在医院正接受治疗,其家属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