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十六年前,相差八岁的周玉芬与蒋家明一见钟情,不顾他人异样的眼光走到了一起。十六年后,两人却因为离婚的事情对簿公堂,彷如仇人。近日,江阴法院华士法庭对这起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1994年,当38岁的周玉芬辛苦拉扯着一儿一女在砖瓦厂工作时,碰到了才刚30岁的蒋家明,自从周玉芬的丈夫在几年前因病去世后,她一边要照顾一对子女,一边要忙着赚钱养家,生活非常艰辛。如今,看着蒋家明对自己和孩子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周玉芬感到了久违的温暖。但想到两人八岁的年龄差距,周玉芬还是还是犹豫了。蒋家明看着周玉芬为难的样子,为了表示自己与其相爱的决心,一个月后,便主动搬进周玉芬家里,开始了照顾她们母子三人的生活,就这样,周玉芬也终于消除了顾虑,慢慢接受了蒋家明。而为了更好地照顾周玉芬的一对儿女,两人也并没有再多要一个孩子,一家四口开心地过日子。十年后,周玉芬和蒋家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而随着两人年纪的增长,两人慢慢有了间隙:周玉芬不满意丈夫喝酒的恶习,而蒋家明则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而两人年龄上的差距,也导致两人夫妻生活不和谐。20075月,周玉芬在与蒋家明又一次发生口角之后,离家出走,半年后,周玉芬向法院起诉请求与蒋家明离婚,未得到准许。200910月,周玉芬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江阴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效,而周玉芬自离家出走后,至今未归,已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