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五步法”诉讼指导引导理性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作者:王永仑 发布时间:2009-12-02 浏览次数:494
本网连云港讯:灌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在诉讼指导过程中推行“倾听、询问、释法、析理、建议”五步工作法,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半年来,已经成功为数十名当事人揭开心结,避免了“无厘头”诉讼,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当事人好评。
第一步:耐心倾听,让群众充分宣泄内心情绪。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人员针对部分当事人打官司决心并不是太强的心理特点,对于那些欲通过诉讼“出气”的当事人,耐心听取其陈述,不厌其烦,让内心不满情绪得到充分宣泄。
第二步:适时询问,深入了解当事人矛盾症结。当事人陈述完毕后,接待人员会就当事人有关纠纷矛盾陈述中的疑问进行询问,找准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通过当事人陈述的矛盾纠纷的表面现象,深入了解纠纷的深层原因,了解纠纷症结所在。
第三步:准确释法,向当事人介绍法律关系。根据当事人陈述和询问当事人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将其归入到纠纷所属的法律关系,向当事人提供调整该法律关系的有关法律规定,设法使当事人对可能调整其纠纷的法律关系的条文的立法精神有所了解,把握立法对其矛盾纠纷调整的价值取向。
第四步:全面析理,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在当事人陈述符合客观事实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矛盾纠纷的过错责任情况,帮助当事人从法理上上对案件的可能裁判结果进行分析,预测纠纷诉讼可能出现的风险,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
第五步:合理建议,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权利。诉讼接待人员根据上述情况,最终会给予当事人适当的建议,对符合起诉条件且有起诉必要的当事人,建议其起诉,对于当事人反映的矛盾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或有法律规定有前置程序的,建议当事人都有权处理机关处理货启动前置程序等,但最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是否起诉有当事人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