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睢宁法院行政庭针对行政案件主张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行政审判权威。

该院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与涉诉、涉非诉执行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经常性地召开座谈会,分析行政案件产生的原因,针对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

该院注重诉讼指导及风险提示。针对行政审判实践中通常存在的诉讼主体不适格、诉讼请求不明确或未经申请复议前置程序直接诉讼等问题,通过法律宣传、发放诉讼指示、送达《诉讼告知书》等方式释明法律,立案庭初审起诉材料后交行政庭再次审查把关,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予以立案。

该院注重运用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化解敏感重大案件。针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程度和行政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态度,并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具体诉求,安排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三个层面参与协调,促使行政机关主动改变或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让行政相对人撤销无合法依据的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庭外。

该院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严格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当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应当确认无效的坚决确认无效;同时,对合法但存在瑕疵、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请行政机关规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