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破解执行难题,镇江润州法院从整合和优化执行队伍的人力资源入手,将三名执行法警任命为执行助理,并取得较好效果。
今年11月初,执行局各分给三名执行助理10余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精心指导下,他们积极努力探索实践,短暂的适应磨合以后,助理职能日渐凸显。杨某与仇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耗时三年,09年11月27日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诉讼费共计1980元由杨某承担。杨某由原来的胜诉方变成败诉方,不但诉讼请求被驳回,且要负担三次诉讼的费用,很有抵触情绪,加之杨某已经64岁又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也没有退休工资,执行难度很大。执行助理柏善友多次上门做协调工作,均未果。但他没有放弃,仍然想方设法寻找执行线索。经多方打听,了解到杨某与王某在该院打起了返还购房款的官司,柏善友以此为突破口再次上门做杨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调,杨某终于同意给付诉讼费1980元。严某与虞某、刘某财产权属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两被告须协助严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由于虞某一直在监狱服刑,刘某也极不配合严某办理过户手续。执行助理邱新兵不仅多次与刘某联系,进行协调,还特地到监狱做虞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严某得以顺利地将产权过户。某房地产物业公司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由于刘某未按期履行调解书义务,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刘某声称自己帮人打工,月收入仅1500元,家中经济也比较困难,实在无力按期履行。执行助理曹俊杰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民生和和谐方面考虑,给予双方和解的机会和空间,针对刘某的实际情况重新提出履行方案,经过协调该方案得到双方的认可,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止11月30日,短短一个月内,三名执行助理共执结16起案件。在日常工作中,他们与执行法官配合默契,既为执行法官开展执行活动提供全面优质的辅助工作、卷宗整理、接待当事人等相对琐碎的日常工作,又独当一面的独立开展协调工作,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