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司法公开是约束司法权力行使,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的形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法院一直非常重视司法公开,根据《便民意见》,着力采取了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司法工作的公开力度,推行阳光司法。

一是完善群众旁听制度。对法院决定公开审理的案件严格依法公告开庭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简化旁听审批程序,对于符合旁听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旁听证或允许凭身份证直接参加旁听;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主动邀请有关人员旁听案件。

二是建立公开查询制度。裁判文书、诉讼档案查询问题是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我院已经建立裁判文书、诉讼档案较为完善的查询制度,并建立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和执行信息的制度。

三是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在执行、再审审查、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处理中推行公开听证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四是推行公开鉴定制度。设立“摇号工作室”,采取随机选择方式确定鉴定机构、拍卖机构等鉴定重大事项;并让当事人现场见证操作的全过程,消除当事人疑虑;同时适时提醒当事人鉴定存在的风险,促使一些案件当事人和解或撤回了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