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塑品牌 争当沿海开发排头兵
作者:张志斌 杨小英 徐蕾 发布时间:2009-11-30 浏览次数:447
本网盐城讯: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江苏沿海开发从地方决策上升为国家战略。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主动策应沿海开发战略,着重围绕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
二是尽职尽责,增强服务的实效性。首先要强化刑事打击功能,为沿海开发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在招商引资、城市拆迁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故意伤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阻碍发展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强迫交易以及借招商引资实施诈骗影响投资环境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和建设者的安全感。同时,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存、规范与引导并重、维护与监督并行,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把沿海地区打造成为安全地区。其次要强化民事调节功能,为沿海开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盐城是江苏沿海“三极一带多节点”布局中的重要一极,东台规划的100万亩围垦区域,全部涉及用海单位,还影响到3万多渔民的生产生活。围垦过程中大量的滩涂发包、承租等法律关系需要进行调整,处置不当极可能引发群体纠纷。因此,注重激活社会力量,更多地邀请沿海地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同时与公安、司法、综治等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形成钝化矛盾、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
三是丰富载体,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开辟服务沿海开发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强诉讼引导和风险提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当天移送。拓展“审务五进”活动范围,在沿海各镇及经济开发区设立服务工作站,集巡回审理、法律咨询、诉调对接等功能于一体,选派审判骨干兼任服务沿海开发联络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社会氛围,让诚心参与东台沿海发展的客商称心、舒心、放心。
四是强化责任,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服务沿海开发,人人有责。健全司法服务领导机构,把依法服务沿海开发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要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涉及沿海开发的有关法律问题,开展前瞻性调研,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完善分类服务机制,对沿海经济开发区的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发放“绿色企业服务卡”,实行“个别需求上门服务、重点企业特别服务、普遍问题专项服务”。
五是优化环境,增强服务的协调性。定期编发服务沿海开发工作简报,将法院服务沿海开发的具体做法、取得的实效以及面临的问题及时向市委、人大及上级法院汇报,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通报,积极争取各方对法院服务沿海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沿海开发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群众增强法制意识。借助与电视台联办节目《东台法苑》、与东台日报社联办专栏《法苑》以及互联网东台法院网等载体,展示法院服务沿海开发的丰硕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