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严把五道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460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阜宁法院针对以往审结的少数案件中存在的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在以前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了新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严把案件审判的五道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截至11月止,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近7000余件,裁判正确率逐月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繁简分流,严把立案关。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在采用速捷立案模式,做到即诉即立的前提下,采取繁案慎审、简案便审、专案专审的办法。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审查立案随即移送相关业务庭从速处理;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安排送达、排期开庭,及时将案卷材料移送主审法官并通知合议庭其他成员。
全程跟踪,严把审限关。该院采取源头把关,全程跟踪的办法,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全程掌握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制,二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对确需延长审限的案件,需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查相关材料决定。将审限管理纳入案件质量考评范围,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者给予处罚,从而保证了案件的快审快结快执。
层层负责,严把审核签发关。该院所有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由各业务庭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相关业务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并签字,案件承办人修改后,再将法律文书送分管院领导签发。如法律文书出现错误导致裁判不公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则由相关签字人员分担责任,予以处罚。
严格校对,严把用印关。该院通过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对法律文书质量把好最后的“出门关”。法官助理在盖院印时,要对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校对、打印工作再进行最后审查,使法律文书在具备条理清析、结果准确、格式规范、完整无误的条件下,才能盖章送达。
逐案过滤,严把质量评查关。该院通过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案件质量的优劣作为考核法官工作实绩以及晋级晋职、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规定所有案件的质量情况由审判监督庭每季度组织评查一次,评查采取逐案自查、交叉互查并结合重要抽查的方法进行,评查结果公开通报,年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