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以化纷息争为目标,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先后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意见》、《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措施,在加强以法院诉讼调解为主导的基础上,通过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逐渐建立起与“行业调解”、“社区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的“四位一体”调解网络,实现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的优势互补,促使各类纠纷以更快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得以解决。

一是完善“行业调解”化纠纷。该院整合了原有的劳动争议特约调解员制度、消费者权益纠纷合议庭、知识产权案件联系点等已经较为成熟的行业联合调解机制,同时还逐步探索在房地产、物业管理、银行信用卡管理等领域的联合调解机制,以完善同园区各个行业的联调系统,形成联调网络,从而发挥行业调解的优势。两年来,该院通过劳动争议特约调解制度为10个企业解决了136件系列案件;审结的21件知识产权纠纷,通过调解撤诉结案18件,调解撤诉率达85.7%。二是紧抓“社区调解”重预防。通过全面的“和谐乡镇共建”、“结对社区共建”等活动,推行巡回法庭,进行上门调解、就地开庭,将调解现场搬到社区中,一方面方便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同时,为了加强对基层司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该院定期安排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专业培训、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基层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法律业务水平。两年来,园区两级基层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620起,成功调处1583起,调解率97.7%,大大缓解了法院诉讼审判压力。三是推行“人民调解”进法院。通过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监督员、调解引导员、调解联络员、调解协调员、调解息访员的“五员”作用,扩展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两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2000多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创新“行政调解”促和谐。该院与园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和沟通,创新行政调解手段和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机制建设、与园区交警大队合作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建设,同时还联合园区政法委、公安、消防、信访、城管、规划、工商、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形成联动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了一批批群体性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