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同责要求返还预付款 恰巧提醒莫忘诉讼时效
作者:倪如倩 周乃伟 发布时间:2009-11-27 浏览次数:829
本网无锡讯:两车相撞,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一方当事人陈梁在取得了另一方当事人徐源的预付款后却迟迟不到法院进行诉讼,徐源支付了预付款后迟迟无法理赔,无奈之下徐源诉至法院,却有惊无险地引出了另一场诉讼。近日,无锡南长法院巧做工作,成功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陈梁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徐源的垫付款也得到了处理。
那么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类案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伤者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立法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不及时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也不是为了保护侵害权利人的违法行为,而是为了促进权利人及时主张和行使其权利,稳定财产关系,从而使民事流转得以正常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提醒每个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方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