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一起跨省离婚案件,被告几年不知去向。近日,东台法院对这起特殊的跨省离婚案件,通过异地委托调解的方式,实现了案件的成功调处,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

张某与王某为分别为东台人与湖南人,2006年经过短暂的相处后双方走到了一起,后因感情纠纷,王某独自离开了东台,不知去向。在多方查找、毫无音讯的情况下,张某只能以村委会出具的关于王某下落不明的情况证明,无奈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王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基于多年来对身份关系案件处理的慎重,决定不轻易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而是将应诉材料邮寄至王某的湖南老家,并附上承办法官的详细联系方式,希望失踪多年的王某能主动出现。法官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开庭前两天,一个自称是王某的年轻女人打来电话,称自己目前在湖南一个偏僻的小镇打工,不便参加庭审,自己对离婚没有意见,但希望法院能采取公告的方式处理此案。听到这样的信息,法官忧喜交加,忧的是王某已不属于下落不明,但其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前来应诉,而应诉材料又非本人签收,明显不符合公告送达或缺席审理的条件;喜的是失踪多年的王某毕竟出现了,这样也能尽快给被婚姻困扰多年的张某一个交代。此时,迫切希望从破碎婚姻中走出来的张某神情茫然地找到法官,“实在不行我们就去湖南一趟吧”。看着无助的张某,法官暗自决定一定要稳妥而又快捷得处理此案。深思之后,承办法官认为,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对婚姻、财产处理都没有意见,只是因为路途遥远不愿应诉,若要调解结案,关键是作为被告的王某身份如何审核。“派出所、公证处、法庭……”,法官盘算着,同时搜索着目前王某打工小镇的相关信息,“委托执行、委托取证,也许还可以委托调解……”,法官嘀咕着。想到这,法官迅速拟定委托调解方案,决定在调解协议内容经远在湖南的王某电话同意后,尝试由离王某打工处不到半小时车程的浏阳法院立案庭审核其身份的真实性、并监督其在调解协议上的签字行为。几经沟通,湖南浏阳法院对案件的特殊性表示理解,对这种委托调解方式的新探索亦表示赞赏,最终在浏阳法院立案庭的大力协助之下,该案得以成功调处,而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仅用了一月有余。

手捧调解书,张某眼眶模糊,但他依旧背过身去说了声谢谢,随即离开,但法官读懂了他的这一举动,欣慰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