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日,江苏省射阳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广大干警的自律意识,促进审判纪律和法官职业规范的遵守执行,完善法官廉洁自律和监督制约机制,奖励廉洁行为,惩罚不廉行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了《党风廉政保证金制度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党风廉政保证金由在编在职的干警交纳一定比例,院里每年为每位干警设立的与干警交纳等额奖励基金组成,设立干警个人廉政保证金专用帐户。廉政保证金中途不得领取,干警因违纪被扣除廉政保证金,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续存,并纳入今后廉政保证金考核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廉政保证金的扣取情况要及时记入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廉政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利息,随本金续存。干警能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干警廉政保证金在干警离岗或调离法院时一次领取。

凡是违反党纪、政纪、审判、执行纪律以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除按纪律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外。规定了有四种情形扣除廉政保证金。一、干警在办案中因不廉洁行为、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违反回避制度、违反院规章制度、工作作风不实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受到群众投诉被本院查实或被院纪检监察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受到院通报批评或被提醒、诫勉谈话的,有一次扣除干警当年院配套奖励部分四分之一的廉政保证金。二、干警在办案中因不廉洁行为、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违反回避制度、工作作风不实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受到群众投诉被上级法院交办查实或被上级法院或县优化办等部门明查暗访发现,受到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以及在办案中因适用法律不当、事实认定错误等被院审委会确认是责任性错案的,有一次(件)扣除干警当年院配套奖励部分二分之一的廉政保证金。三、构成违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下处分的,在处分当年,扣发其专用帐户历年积存余额50%的廉政保证金,其余50%的廉政保证金继续存入专用帐户。四、构成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当年,扣发其专用帐户历年积存的余额100%的廉政保证金;从被处分第二年起,重新执行。

另外,为加强廉政领导责任,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除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追究相关责任外,明确了领导责任依照比例扣除廉政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