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强化法制宣传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461
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江苏省射阳法院为努力提升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适度社会化延伸,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规范和导向功能,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力求审判工作更加透明度,采取了四项主要措施。
第一、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适度社会化延伸,提升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规范和导向功能,力求审判效果的最大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大力开展 “送法进企、校、区”等活动,增强法制意识,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基层政权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企业运营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党委、政府加以重视和改进。
第二、进一步做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工作。结合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新特点,充分认识到诉讼工作在维护企业稳定经营,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方面的特殊作用和价值,高度重视涉企案件的诉讼工作,坚持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贯彻好“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第三、不断深入开展“参与社会调解镇镇到”活动。辖区人民法庭要依靠社会调解机制推行审判工作,将通过诉讼调解促进社会大调解的理念,贯穿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始终。利用社会力量,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形成互认。建立协助、委托送达制度,减轻群众诉累。
第四、不断完善便利诉讼的各项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强化诉讼风险提示,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为涉及江苏沿海大开发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要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的优势,快审、快结、快执,及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