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
作者:廉洁 发布时间:2009-11-25 浏览次数:425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行政案件逐年增加,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庭所必须承担的义务。一直以来行政案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或出庭不出声的的状况,为了缓解这一状况,睢宁县人民法院出台并完善了相关意见,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行政争议协调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该院通过制定相关的意见、条例,明确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范围、责任。同时对于每周的行政案件开庭信息提前报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法工委办公室再次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对行政机关“不出庭、不应诉、不举证”的现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改正,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该院进一步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活动。通过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和开展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业务研讨、培训等活动,该院还经常性为各行政机关播放行政诉讼宣传短片,以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应诉技能,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该县年案发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八成,这在客观上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执法公正,营造了行政诉讼的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