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东海法院双店人民法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为指导,积极探索与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并和法律援助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的最佳时机和路径,方便了弱势群体诉讼,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庭已经审执结各类案件951件,其中落实司法救助措施 15 件,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免、减、缓诉讼费 2300 元,建议法律援助中心施援 5件,为困难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28万元,为当地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庭的做法是:

一、把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连到一起,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有效对接。东海县法院双店法庭地处东海县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利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不强,特别是涉及一些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等弱势群体,他们有两怕,一怕打官司,不知官司如何打,能不能打赢官司;二怕打不起官司,认为打官司总要花费很多钱,自己又请不起律师。一些民间纠纷因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引起群众上访,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为解决当地弱势群体告状难问题,双店法庭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辖区司法所一起专门研究了解决辖区弱势群体诉讼难的救助方案,并就双方如何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如何促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密切合作进行探讨和研究,双方约定从起诉到执行各阶段凡需法律援助的,均由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询问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如需援助,即建议其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从而避免因当事人不知法律援助而丧失援助的机会。

二、明确“救助”与“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法庭专门邀请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到法庭座谈,共同学习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明确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范围,强调了“应援尽援”、勿使遗漏的援助目标。法庭为需要司法援助的当事人依法办理缓、减、免手续。依法加大救助和援助力度,对因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特别是对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城镇低保户、特困户等当事人,法庭积极为他们简化立案手续,及时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审批手续,对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到村,到病人床头审理案件。今年以来,该庭进行巡回审判 36 次,到村、到病人床头审理案件29 次,审理农村赡养案件16件。

三、加大对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及赡养、抚养、交通肇事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申请执行的,庭长将亲自督促执行员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近年来,该庭已为特困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5万多元。    

四、加大调解力度,减轻弱势群体的诉讼负担。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调解,把调解贯穿到案件审执过程的始终,争取法律援助律师的配合和支持,必要时请法律援助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钝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案件尽快结案,以切实减轻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五、送法下乡,服务上门。该庭采取巡回审判、下乡回访等办法,多方接触诉讼困难的弱势群体,了解足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在第一时间提醒他们寻求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弱势群体需要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法庭还对一些有影响的赡养案件开庭到村,定时回访,促使赡养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解决了生活困难老人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