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两级法院巡回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成效显著
作者:伏广超 朱先明 发布时间:2009-11-24 浏览次数:554
本网连云港讯:“既然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赔偿全部损失,却不愿意赔偿。现在好了,巡回法庭出面调解,同样是解决问题,效果却截然不同,不仅减少了许多麻烦,而且还省时省力省钱。”交通事故受害者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大量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仅靠交警部门解决,费时费力,不仅给当事人带来“麻烦”,有时甚至难以解决,引发纠纷乃至上访,也给交警工作带来了压力。为破解这一难题,连云港市中级法院领导带领民一庭的法官经过深入调研,在连云法院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二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即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争议不大、直接经济损失较小的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处理;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不能定纷止争的案件,由连云港市两级法院派出的巡回法庭法官与当地交警部门共同进行事故调解。
近日,在新浦丁字路交通事故调解室门口,当事人张某有点纳闷,因为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他和对方当事人李某起了争执:明明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自己修理汽车还要花2000多元,而对方的二轮摩托车只需花100多元。巡回法庭法官笑着将两人拉进调解室坐下,给每人递上一杯热茶,和风细雨的和两人拉起了“家常”,就其中的法律关系和调解厉害关系向双方当事人作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办法。这样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半小时后,他们爽快地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据连云港中院民一庭庭长王道阳介绍,为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开通了网上立案、远程调解、预约开庭、就地调解等新的服务内容,对外来人员、上白班或因事不能出庭的当事人,按照预约,利用中午或晚上以及双休时间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对当事人释疑解惑、宣传法律,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