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三个提高”抓审判、促和谐
作者:黄海燕 张邢霖 发布时间:2009-11-23 浏览次数:393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南通开发区法院在民事审判庭成立了速裁小组,同时在诉前调解方面进行了实践,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成效逐渐显现,在此基础上,该院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以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的健康运行。
案件质量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第一位,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性直接体现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而评判审判员办案,不仅要看案件质量,还要结合办案效率和案件效果。随着区内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数量日趋增长,给法院工作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对法官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该院在审判工作中严把三道关:一是庭审质量的层层把关;二是归档案件的层层把关;三是裁判文书校对签发层层把关。
二是提高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以调解促社会和谐。
调解的目的是为了息诉止纷。但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中,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往往拒不履行,最后还得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出现“空调”的后果。因此对于小标的的债务案件,力求债务人能在调解书送达之时即当即履行。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调解文书,在调解书中附加违约条款,并向债务人讲清不按时履行调解书的利害关系,以促使债务人有主动还款的意识。
三是提高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提升结收案比。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范围影响,国内较多企业在资金链方面出现问题,从而导致的诉讼已陆续出现,估计接下来此类案件将大幅上升,这将直接导致收案数的增加。为了保证全年的结收案比达到100%,该院合理均衡配置审判力量,高效利用审判资源,不断强化审限意识和效率观念,加快办案节奏,多办案、快办案,努力实现收结案的动态平衡。